注册
登录
论坛首页
淘宝网
商友圈
默认风格
剑侠风
泼墨风格
jeans
greenwall
2009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0)
论坛任务 (0)
系统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商家论坛
»
『 每日焦点』
»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 维持起征点3000元不变
返回列表
发帖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xiaojia
(xiaojia)
当前离线
UID
12578
帖子
5072
精华
1
积分
10
阅读权限
200
来自
广东广州
在线时间
111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5-30
最后登录
2022-6-24
管理员
1
#
跳转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
T
xiaojia
发表于 2011-6-27 11:19
|
只看该作者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 维持起征点3000元不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会上表示,有些常委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和地方、部门对草案关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规定表示赞成;有些建议再适当提高或者针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减除费用标准;有些建议适当降低。经综合分析研究上述意见,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草案这一条的规定。
洪虎说,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草案将现行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级距作了调整。其中第1级税率为5%,其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洪虎表示,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这样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洪虎说,有些意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抓紧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考虑到这一改革目标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
收藏
分享
http://js.m1314.com
返回列表
≡资源共享≡
『 商家书院 』
『 办公设备讨论区 』
『 每日焦点』
≡文化交流≡
『 他山之石 』
『 最新资讯交流 』
『 商铺投资交流 』
『 开店经验交流 』
『 创业发展交流 』
『 企业文化交流 』
≡项目讨论与合作≡
『 广东项目 』
『 南京项目 』
『 杭州项目 』
『 其他项目 』
≡娱乐先锋≡
『 谈天说地 』
『 情感文学 』
『 音画赏析 』
『 趣味笑话 』
≡论坛服务&管理≡
『 客服专版 』
『 贴图灌水 』
『 问题反馈 』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