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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重罚黑心商 2大油企分别被罚4.6亿和18.5亿

台湾当局卫生福利部门26日召开第一次“追缴不法所得研商会议”,会中确定对大统长基与富味乡分别重罚18.5亿及4.6亿元(新台币,下同),7日内裁罚,创下台湾地区食品业者遭裁罚的史上最高金额纪录。
    台湾当局卫食品药物管理部门副负责人吴秀英表示,大统长基的裁罚金额是依据彰化县地检署起诉资料做估计;富味乡则因检调仍在调查中,卫福部门以近2年公司财务报表先行估算,不排除视后续调查结果再调高金额。另外,裁罚金额已包含县市一案一罚的罚金。

  至于彰化地检署25日才请求法院没收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18.5亿元;食品药物管理部门企科组法制事务科科长谢碧莲说明,卫生单位会先行开罚,未来如果法院判决定谳,仍以司法判决为主,刑事与行政不重复开罚。

  吴秀英说,两家业者在事件揭露之初都采规避态度,严重耗费行政调查资源,且破坏市场信心,已经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第44条的“情节重大”,以及“行政罚法”第18条的规定,所以依法开罚。

  基于尊重地方权限,卫福部门将会向地方建议这项巨额的裁罚金额;食品药物管理部门研究员黄文魁指,裁罚金额不能作为民众赔偿金额,民众若要求偿可采个人或集体民事诉讼。

  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伯表示,卫生局之前针对大统长基标示标示不实、违法添加、假冒掺味、规避调查等,以一罪一罚累计,总共开出3040万元的裁罚书,预计下周收到卫生福利部门的审议公文后,将针对不法利益所得部分,再开一张天价罚单。依规定业者得在1个月内缴交罚款,否则将送行政执行处。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表示,这是台湾史上首次追缴食品业者不法所得,也是针对单一食品业者罚款最高的一次;以往食品违法案件,针对单一业者罚款从未超过50万。但她指出,富味乡仅罚4.6亿仍太少,富味乡是兴柜公司,营业额高,股东不法所得应同时追缴。

  卫福部门昨会议邀请法务部门、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及法律、会计专家及台北市、新北市、彰化县卫生局代表,讨论追缴不肖食品业者不法所得执行面问题;会议中也提及如何追讨公司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权人的不法所得利益。

  黄文魁表示,依照“行政罚法”第15条规定,公司董事或有代表权人,须视其执行职务时是否有故意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才能判定是否追缴,至于追缴范围仍待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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