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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反驳烟草局官员“控烟是卖国”言论

 早在参加世卫组织《控烟公约》谈判时,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一位官员就曾大放厥词,“你们要控烟?我告诉你们,这是在卖国,你们是公务员,工资的1/10都是拿我们的钱!”(时代周报6月7日)

  控烟是卖国?这位烟草专卖局的官员喊出这等惊人言论,主要是基于烟草对国家财政税收的贡献。据报道,2011年,烟草业销售总额达到10111.4亿元,实现工商税利7529亿元,上缴财政6001.18亿元。相较2010年,三者分别增长31.2%、24.6%和20.3%。

  控烟真的就会让国家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甚至是卖国行为吗?显然不是。

  首先,假如控烟成效显著,烟草消费下降,那么其他消费就会替代上升。只要是消费,就会产生税收,都会对国家财政收入形成贡献。从报道中可以看出,2011年烟草销售总额达到10111.4亿元,如果这一消费额转化为日常生活消费品,那么可以产生1469.2亿元的增值税(10111.4÷1.17×17%),如果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最高税率计算,大约会有146.92亿元(城建税税率按照镇、县、市分为3%、5%、7%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全国统一为3%),此外,还有企业所得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如果是消费其他应税消费品,还会产生消费税,这样估算至少也会产生2000多亿元税收,虽不及目前统计的6000.18亿元税收多,但绝不是一点财政贡献也没用。另外,如果这1万亿元用在日常生活品的消费上,那么就会带动整个工业和零售业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非财政收入这一单一指标能够量化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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