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苹果的官司尚在胶着状态,本应处于同一战壕的深圳唯冠与其顾问公关公司和君创业却曝出了矛盾。
昨天,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表示,和君创业总裁李肃的诸多对外发言不能代表深圳唯冠,目前已聘请了一家新的公关公司。李肃此前曾称,和君创业是深圳唯冠8家银行债权人指定的重组顾问及公关总协调公司,并且抛出了“将向苹果索赔20亿美元”之类的说法。
而昨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侵害商标权一案进行证据交换、临时禁令申请听证和中止审理申请听证之后,东方网记者获悉,今天下午,浦东法院已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了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昨日,上海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对《证券日报》表示,浦东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唯冠会依法提起复议申请。
针对临时禁令的申请,上海浦东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本案中,被申请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
因此,上海浦东法院认为,在美国苹果公司使用“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故法院认为,申请人要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驳回。
针对中止审理的申请,上海浦东法院认为,被告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已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争议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虽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美国苹果公司等的诉讼请求,但美国苹果公司等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尚在审理中,故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
对此,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目前商标权属明确的情况下,依据商标法,法院应该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他认为,浦东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唯冠会依法提起复议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