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通过立法,从根本上去解决医闹问题。”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4日在北京同李敏、张福维两位医院院长对谈“医闹”问题。
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福维说,“(医闹)对医疗环境破坏太大了”。他所在的城市去年发生大小医疗纠纷100多宗,其中10余宗属于“医闹”。
近年来,中国内地医疗纠纷大幅度增加,医患矛盾突出,一些医务人员遭患者袭击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罗殿龙引述中国医院协会的调查报告《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指出,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间,全国发生医生受伤事件的医院,2008年为47.7%,2012年上升为63.7%。
“大闹大得、小闹小得”,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李敏对“医闹”背后的动机十分不安,“医院也是特殊场所,有关当局能不能当作银行和航空场所一样严加保护?”
“医闹行为对正常医疗秩序、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医院的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越来越大,已严重影响民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罗殿龙说。
罗殿龙建议针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进行刑事立法,为有效遏制破坏医疗秩序行为提供法理依据。他建议在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围堵、冲击医疗机构和诊疗场所,情节严重的;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闹事,情节恶劣的;其他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他还指出,应通过开展打击医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医疗体制建设等多种形式和多种途径,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