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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空难乘客赔偿金或因国籍有别相差百倍

  因韩亚客机失事而滞留美国的浙江省江山中学师生31人回到家乡。

   在韩亚航空214航班乘客赔偿问题上,美国人获得的赔偿金可能远超其他国家乘客的赔偿金,即使当时他们肩并肩坐在一起。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在美国法院索赔不会有问题。其他人就有问题了。”加州律师弗兰克·皮特说。

  7月6日,韩亚航空公司214航班在旧金山国际机场失事,三名中国女孩遇难,182人受伤。当时机上载有141名中国人,77名韩国人、64名美国人、3名加拿大人、3名印度人、1名日本人、1名越南人和1名法国人。

  加州律师迈克·丹科说,如果在美国提起诉讼,任何四肢瘫痪的乘客都有可能获得近千万美元的法律裁决。同时,在美国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死亡儿童的家人将获得500万至1000万美元左右的赔偿。他解释说,在其他国家,同样的情况赔偿额度可能少得多。

  2001年,韩国法院命令大韩航空公司付给一名妇女总额51万美元的赔偿金。这名女士的女儿、女婿和3个外孙在1997年大韩航空客机关岛空难事故中遇难。韩国律师Suh Dong Hee是1997年大韩航空空难一些受害者的代理人。他说,在美起诉者比在韩起诉者得到赔偿金多100倍。

  丹科说,飞行事故中骨折在美国通常意味着100万美元的赔偿,而在国外赔偿通常为较小的5位数。

  2011年,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将人的生命价值定在600万美元。丹科说,这只适用于在美国法院的诉讼。外国法院裁决的赔偿可能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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